

证券之星消息,中航成飞(302132)03月3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投资者提问:我进行了AI智能搜索,得到的答案是,贵公司属于在3月31日前披露季报预告的情形,且具有强制性。请公司认真研究相关规定,以免违规。现在还来得及。
中航成飞回复:您好,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。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范畴。公司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,欢迎关注公司公告。
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智能算法生成(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)杠杆如何使用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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